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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五年后男方可以要求返还8万彩礼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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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许女士与周先生于2012年年底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,2013年初开始同居生活。期间许女士曾因意外怀孕做过流产手术。后双方于2016年2月举办婚礼,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婚礼时周先生给付许女士结婚彩礼8万元。婚礼后双方继续同居生活,但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,矛盾持续加深,直至2018年初,双方分手收场。周先生要求许女士返还给付的8万元彩礼,许女士拒绝返还,双方协商未果,周先生遂诉至法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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